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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過1個多月 ViC和Buffy就要離開台北去追隨RP了
所以這陣子都在忙著辦理許多申請簽證&護照的事情
Buffy先要辦理新加坡的公民證 
之後才可以用公民號碼來申請護照
另外一方面還要準備去Saudi=沙烏地簽證的文件
說到這裡 ViC一定要來給她靠么一下
所有的文件 都要公證
先要把新加坡的結婚證書拿去台北駐新加坡辦事處公證說文件無誤
好險好險 之前在新加坡就已經弄好了
不然ViC現在人在台北 如果沒有事前先弄好
還要本人親自飛回去新加坡的台北辦事處公證
有沒有搞錯? 沒有!!  就是這樣麻煩
然後這個文件要先拿去台北地方法院的公證處
公證第2次 
台北駐新加坡辦事處的公證是說~文件是在新加坡弄的
台北地方法院的公證是說~沒錯 ViC就是嫁給RP這個外國人
然後勒~
居然還要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再公證第3次
因為這是要繳交給Saudi政府的文件
所以必須由台灣的外交部再公證一次


除了結婚證書
還有Buffy的出生證明也要公證
但機車的來了~
沙烏地駐台辦事處說 他們要求所有文件都要有中文和英文/不然就是中文和阿拉伯文
怎麼可能弄到阿拉伯文的東西
所以說 所有的公證文件
中文的是一份
英文的又是另外一份
明明兩個都是寫一樣的東西
但語文不同 就是要付費2次


台北地方法院的公證印章
純中文版本 要價NT$500 可以幫你蓋同一份文件的Copy 印章5次
中英對照的印章 要價就變成了NT$750
結婚證書 中文出生證明 英文出生證明
總共有3種不同的文件
750x3=NT$2,250
好吧~規定是這樣 小老百姓也只能乖乖遵守


但外交部就真的殺~很~大
很敢拿錢
一份文件就要價NT$400
不管你是正本還是Copy本
只要你要外交部的公證 就是一份NT$400
那我們所有的東西都要2份公證
所以400x6=NT$2,400
錢好薄 錢都不是錢
光是公證所有文件
就花了ViC好多張四個小孩的藍色鈔票
心~好痛哪



不過還沒完
如果這麼好申請就不用來靠么了
還要做身體的健康檢查
那個等下次有時間再來寫好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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